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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二把手再审 曝理财损失1.8亿

2008年05月05日 09:02  湖南经济网  点击次数:         【字体:

  “古井窝案”已有5人领刑

  2007年4月,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被纪委部门调查,后被逮捕。随后,古井集团先后有10多名高管被查处,其中有5人已被判刑。原副总裁李运杰和原总经理甘绍玉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公司亳州古井销售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郭新民一审被判死缓,集团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阮昆华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

  案件剖析

  记者在采访古井集团原“二掌柜”刘俊德涉嫌受贿一案中了解到,此案涉及到古井集团在委托理财业务中,产生的巨额亏损高达1.8个亿。

  拆借7千万资金“炒股”

  庭审中记者了解到,刘俊德与万基集团陈伟东相识,源于拆借7千万资金一事。

  据记者了解,陈伟东现任深圳万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胡润中国大陆富豪排行榜第61名,2007年胡润中国富豪榜榜单中,以13亿元财富排名569位。

  根据检方说法,陈伟东说,2003年3、4月份,万基集团的战略合作伙伴深圳市集源投资有限公司在深圳联合证券爱国路营业部设立账户炒股,万基集团公司注入资金2千万,同时要求联合证券营业部为万基再提供2千万资金。

  后经万基集团董事长助理黄涛斡旋,古井集团介入此事,在联合证券爱国路营业部设立账户,注入资金2千万,供万基炒股使用。

  本次合作后不久,刘俊德来到深圳,通过黄涛认识了陈伟东。此后,在资金运作方面长袖善舞的陈伟东,向刘俊德提出了拆借资金要求。

  据检方说法,2003年4、5月份,由于集团资金紧张,陈伟东找到刘俊德,欲拆借1个亿的资金用来买股票。后经过多次洽谈,刘俊德同意“先做7千万,余下以后再说”。

  据陈伟东说法,7千万的拆借资金由东方伟业、四川吉智、上海普根作为借款主体与古井集团签订资产管理合同,万基集团向古井集团提供10%的保证金,借款期限为1年。

  委托理财3.2亿 损失1.8亿

  记者还了解到,古井集团在2003到2004年,曾将大量资金对外进行委托理财及股票投资,但大多巨亏,给古井集团造成了上亿损失。

  一份日期为2002年3月20日、由古井集团财务部提交的 《关于公司委托理财的报告》显示,委托理财在古井集团早有先例。

  该报告透露,财务部建议由公司总部作为委托理财的执行部门,以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的名义,同证券公司或投资机构进行委托理财。

  此后,古井总部成立公司理财小组,成员有刘俊德、李培辉、王允标、丁继平。

  2006年4月27日,应亳州市有关部门要求,时任古井集团财务总监的李培辉,将截止有关部门审查开始日尚未收回的委托理财及股票投资业务,根据古井集团资料,提交了一份 《委托理财首付款情况及目前情况的说明》。

  此《说明》披露,自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年初,古井集团对外进行大量委托理财业务,向闽发证券、健桥证券、恒信证券、上海惠畅、北京富瑞达、深圳大鹏证券等12家公司注入资金购买股票、国债,每笔投资金额最少1千万,多则5千万。

  《说明》显示,这12笔投资,原始投资金额共3.2亿元,但由于多种原因,这12笔投资绝大多数以失败告终,多数投资连本带息蚀个精光,有的诉诸法律,但未任何结果。

  根据《说明》,截至2006年4月27日,古井集团的3.2亿元投资累计收回本息8162万元,古井可控制的资产市值5199万元,预计损失1.86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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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稿源:每日经济新闻 
  • 作者:吴晓晶 陈宝成
  • 编辑:周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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